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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8浏览次数:23

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教委的通知要求,我校现启动2020年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证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两点:

1、聘用岗位为在编专业技术岗位(包括教师系列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系列);若为2020年度新进教师,来校工作报到时间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

2、从未获得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二、受理条件及要求

1、身份条件:大陆居民需持身份证,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

3、学历学位条件: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注:报名系统将对所有学历进行在线核验,核验结果系统将给予相应提示。目前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以及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无法进行学信网在线核验,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书(复印件),申请人需在网上报名前准备好认证材料。

4、身体健康要求:经上海市指定新华医院或者瑞金医院体检合格者。

5、教学任务要求:申请人聘用岗位非“教学”、“科研”、“专业技术”岗位的,一律需提供教学任务书。申请人须提交与申请学科相符的教学任务书,时间是2020-2021学年(须包含2020学年)任务书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本科课程)、学工部(辅导员课程)或研究生院(研究生课程)公章。专职辅导员如无其他学科教学任务,任教学科只能为思想政治教育。

注:凡聘用合同上注明聘用岗位为“教学”、“科研”、“专业技术(必须体现出是教师岗位)”岗位的,可不提供教学任务书。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博士、副教授、教授免)

7、《高等教育学概论》、《心理学概论》、《高等教育方法概论》三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博士、副教授、教授免);

8、教育教学能力的考察测试(博士、副教授、教授免):教育教学能力的考察测试主要通过面试、笔试和试讲等考核形式进行。申请人须提交与申请学科相符的“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教案设计”,并参加学校相关专家组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测试,考察测试应达到合格标准。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包括专职辅导员)工作的教师,任教学科只能为思想政治教育。

9、硕士及以下学历且具教授、副教授职称的申请人需提供聘用材料

1)副教授、教授晋升的档案材料(加盖档案保管机构部公章

2)副教授、教授聘书(复印件)。

10、聘用合同:申请人需提交本人聘用合同复印件。

11、2020年公积金缴纳清单。

三、认定工作日程安排

1、个人申报

符合认定条件的教师请按要求填写附件1《2020年上海市高校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提交至所在学院。

2、单位报送汇总名单

各单位报送汇总名单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周五)中午12:00前。如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请各单位以邮件方式报送至人事处师资办,电子邮箱为:hmmeng@admin.ecnu.edu.cn邮件附件为:附件1《2020年上海市高校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

3、具体认定工作另行通知

上海市202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会议将于9月中旬召开,网上申报、体检、材料递交等具体工作安排将在本次会议后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人事处师资办:孟老师,联系电话:62232293(62293)

电子邮箱:hmmeng@admin.ecnu.edu.cn 

办公地址:中山北路校区办公楼西楼3105室

 

附件:1、附件1-2020年上海市高校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xls

2、附件2-2020年上海市高校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填写注意事项--22所高校.docx

3、附件3-2020年高校任教学科目录.xlsx

 

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