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教委的通知要求,我校启动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证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两点:
1、聘用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包括教师系列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系列);若为2019年度新进教师,来校工作报到时间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
2、从未获得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二、受理条件及要求
1、身份条件:大陆居民需持身份证,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
3、学历学位条件: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注:报名系统将对所有学历进行在线核验,核验结果系统将给予相应提示。目前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以及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无法进行学信网在线核验,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书(复印件),具体说明详见附件2“六、递交材料环节-(二)递交材料内容-5.学历证书”。申请人需在网上报名前准备好相关认证材料。
4、身体健康要求:经上海市指定新华医院或者瑞金医院体检合格者。
5、教学任务要求:申请人聘用岗位非“教学”、“科研”、“专业技术”岗位的,一律需提供教学任务书。申请人须提交与申请学科相符的教学任务书,时间是2019-2020学年(必须包含2019学年),任务书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本科课程)、学工部(辅导员课程)或研究生院(研究生课程)公章。
根据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要求,专职辅导员如无其他学科教学任务,任教学科只能为思想政治教育。
注:凡聘用合同上注明聘用岗位为“教学”、“科研”、“专业技术(必须体现出是教师岗位)”岗位的,可不提供教学任务书。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博士、副教授、教授免)
7、《高等教育学概论》、《心理学概论》、《高等教育方法概论》三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博士、副教授、教授免);
8、教育教学能力的考察测试(博士、副教授、教授免):教育教学能力的考察测试主要通过面试、笔试和试讲等考核形式进行。申请人须提交与申请学科相符的“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教案设计”,并参加学校相关专家组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测试,考察测试应达到合格标准。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包括专职辅导员)工作的教师,任教学科只能为思想政治教育。
9、硕士及以下学历且具教授、副教授职称的申请人需提供聘用材料
1)副教授、教授晋升的档案材料(加盖档案保管机构部公章);
2)副教授、教授聘书(复印件)。
10、聘用合同:申请人需提交本人聘用合同复印件(样本参见附件7)。
11、2019年公积金缴纳清单(必须体现单位信息,样本参见附件7)。
三、认定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 环节 | 主要工作及注意事项 | 责任方 |
7月1日 -- 7月15日 | 报名 | 注:未报名人员9月份不能进行网上正式申报。 1、各院系单位做好通知及人员汇总工作,于2019年7月15日前,将附件1《2019年上海市高校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word版、盖章扫描版一并邮件报送人事处师资办(电子邮箱:hmmeng@admin.ecnu.edu.cn )。 2、如本单位申请人员中有需要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硕士及以下学历且无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各单位需成立“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专家小组”(2人以上,可以是2人),提出本单位测试方案和测试安排,填写附件2的《评审专家名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方案》,word版及扫描版(具负责人签名、盖章)随附件1《申请人员汇总表》一并邮件报送师资办。 3、如有遗漏或新增人员,请各院系于2019年8月30日前邮件补报至人事处师资办,补报材料同上。 注意:该环节其他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操作注意事项》:“一、申报名册环节”。
| 申请人、各院系 单位 |
8月27日--8月30日、 9月9日--9月17日 | 拍照(免费) | 注:2019年9月17日以后不再提供补拍照服务,申请人务必记得前往拍照。 1、2019年8月27日-8月30日(地址:延安西路900号一楼会议室,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2、2019年9月9日-9月17日(地址:欧阳路502号二号楼二楼,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注意:该环节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操作注意事项》:“二、拍照环节”。 | 申请人 |
9月1日 --- 9月10日 | 网上申请 | 注:申请人须在9月10日前提交申请,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1、申请人登陆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网(www.shanghai.gov.cn)正式申请,进入网站首页“一网通办”-“部门入口”-“市教委”-“教师资格证”,注册或登录后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证件照片等进行在线核验; 2、正式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后,即可下载打印相关表格。 注意:该环节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操作注意事项》“三、网上申请环节”。
| 申请人 |
10月31日之前
|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 注:10月15日前,完成教育教学测试工作 1、各单位组织测试专家组(2名以上),申请人专家组提交与申请任教学科相符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教案设计》,教案题目由各单位测试专家组指定。 2、2、专家组填写《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评价表》,并签名,评价表结果栏由专家填写面试、试讲结果(填写选项:合格、不合格),其中有一条不合格,综合评价即为不合格。 | 申请人、院系单位、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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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包括辅导员)工作的教师其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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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 注:体检时间:2019年9月10日-10月31日。体检时间截止后不再另行安排时间。 1.体检时间不含双休日;个人网上申报后及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必须是已经按时拍照且照片由上海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成功上传系统的申请人才能正常打印),按预约时间、地点进行体检。未按时完成体检的,后果自负。 2.体检指定医院为新华医院和瑞金医院。体检报告将由医院直接送交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注意:该环节更多注意事项请详查附件2《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操作注意事项》“四、体检环节”。 | 申请人 | |
递交申请材料 | 注:为确保材料的审核,申请人须最晚于2019年10月11日前递交纸质申请材料。纸质材料按照清单序号排列,复印件均用A4纸,不要装订。 1、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递交情况》。 2、注明由人事处审核后打印的材料,不需申请人再提交相应的纸质材料。 3、相关材料样张请参考附件7《申报材料参考样张》。 4、10月25日前,学校审核并完成材料递交工作。 注意:该环节更多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操作环节及注意事项》“六、递交申请材料环节”。 |
申请人、人事处 | |
预计12月底 | 证书领取 | 接到市教委领取证书的通知后,人事处将及时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 |
人事处 |
三、特别提醒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环节较多,申请人需仔细阅读附件2《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操作环节及注意事项》,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相应事项。
四、联系方式
人事处师资办:孟老师,联系电话:62232293(62293)
办公地址:中山北路校区办公西楼3105室
附件:1、附件1:2019年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rar
2、附件2: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操作环节及注意事项.docx
3、附件3:2019年高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递交情况.xlsx
5、附件5: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含评审专家名册、测试方案等).rar
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