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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系列

发布时间:2016-04-07浏览次数:23

各有关老师:
   现就2016年双一流专项队伍建设经费申请工作补充说明如下:

一、申请流程:

12016年1月1日以前入职并且签订启动经费合同的老师,请在4月22日(周五)下午5点前,结合本年度实际需要认真填写附件1的《双一流专项队伍建设经费预算申请表(2016年)》。

22016年1月1日以后入职的老师,以及2016年1月1日以前入职但在2016年1月1日以后与学校签订经费合同的老师,请结合本年度实际需要认真填写附件2的《双一流专项队伍建设经费预算申请表(2016年新规)》。

3、填写完毕的《双一流专项队伍建设经费预算申请表(2016年)》和《双一流专项队伍建设经费预算申请表(2016年新规)》电子版请发到人才办工作邮箱tro@ecnu.edu.cn等待审核。

3、收到人才办审核通过的反馈邮件后,请用A4纸打印《预算申请表》2份,经费负责人签字、院系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后提交中北理科大楼A521室徐老师或闵行办公楼1011室张亚男老师。

4、人才办收到纸质版后会及时流转财务处,一般在2周内完成下拨。各位老师可从公共数据库/财务资源系统查询经费号和额度。

二、注意事项:

1、根据学科办和财务处的要求,各位老师本年度申领的经费需要在11月30日前使用完毕,否则剩余部分将由财务处统筹。

2、根据财务规定,队伍建设经费不能报销餐费、手机费、宽带费、汽油费,不支持苹果系列产品。

3、发送邮箱标题:单位名称+经费负责人名字+队伍建设经费申领,附件文件名:《单位名称+经费负责人名字+双一流专项队伍建设经费预算表(2016年)》,或《单位名称+经费负责人名字+双一流专项队伍建设经费预算表(2016年新规)》。

4、各位老师每年可申请队伍建设经费一次。

联系人:徐峰锋(62233750)

人才办工作邮箱:tro@ecnu.edu.cn

人事处人才办

2016.04.07

附件一:双一流专项队伍建设经费预算申请表(2016年).xls

附件二:双一流专项队伍建设经费预算申请表(2016年新规).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