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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15年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开发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10浏览次数:16

各单位及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委组〔2014〕发字95号)有关要求,2015年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将遴选首批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开发。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范围

        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一般为具有中国国籍、全职在上海工作的青年人才,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称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4、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很好的学术、艺术发展潜力,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二、选拔原则

        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以兼顾不同学科领域、坚持专业潜力优先、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为原则,使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于上海的整体发展战略。上海市共设40个左右名额。

1、兼顾不同学科领域。着眼于培养未来各领域学科带头人。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学科领域的青年人才,尤其是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企业创新创业人才、风投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中介人才等,均可参加本计划。

2、坚持专业潜力优先。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并在学习工作中表现出较强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是计划重点支持的对象。

3、推动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创新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使用、激励保障机制,探索建立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社会化人才评价发现机制。 

三、推荐平台

        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的申报推荐工作按照平台分工进行。各单位根据人选的专业领域向相关平台推荐。各平台负责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向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推荐候选对象。具体平台安排如下:

1、科技青年拔尖人才选拔推荐平台。由市科技工作党委、市科委负责,承担从事基础科学研究、应用科学和技术研究与开发的青年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2、教育青年拔尖人才选拔推荐平台。由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负责,承担从事各类教育工作和高端人才培养的青年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3、卫生青年拔尖人才选拔推荐平台。由市教卫工作党委、市卫生计生委负责,承担从事临床医学工作和临床研究的各类青年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4、企业青年拔尖人才选拔推荐平台。由市国资委党委、市国资委、市经信工作党委、市经信委、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市建设管理委、市商务委负责,承担各类企业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5、金融青年拔尖人才选拔推荐平台。由市金融工作党委、市金融办负责,承担包括金融和会计青年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6、文化青年拔尖人才选拔推荐平台。由市委宣传部负责,承担包括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化艺术、文化产业、体育、法律等领域青年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四、选拔流程

1、单位推荐:请各单位按照申报条件择优推荐候选人,于717签报人事处,签报附《汇总表》(见附件1),逾期停止受理。

2、学校遴选:学校组织职能部门和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择优推荐申报。

五、材料要求

        获得推荐的候选人(以单位签报为准),于720前提交如下电子材料mwye@admin.ecnu.edu.cn,包括:1、《申报书》(见附件23)(word文件);2、附件材料(pdf文件)。学校将统一装订报送。

         注意:附件材料按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荣誉奖励证书、近年来发表的本人主要论文、论著(封面)、参与重大项目立项批件及验收材料、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证明材料、专利发明证明材料的顺序整理成1个文件,并编制目录。申报表中的预算先按照3年总共15万(最高限额)的标准填写,待入选后会相应核减。
另,《汇总表》、《申报书》、《附件》填写信息要求准确、一致,烦请认真核实,以免影响后续评审。

 

附件:

附件1_上海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2 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开发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new.doc

附件3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开发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new.doc

 

联系人:叶明武电话: 62232202

 

人事处人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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