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胜,1969年2月生,河南信阳人。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教育学会德育论学术委员副理事长、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德育学科组成员、小学《道德与法治》统编教材执行主编。
主要经历2001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获得教育学博士学位;2003年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后出站;2008年在南京师范大学破格晋升教授,2009年获聘博士生导师资格;2014年到美国密苏里大学圣路易斯校区访学一年;2011-2016年担任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所长。
主要研究领域及成果主要从事道德教育、德育课程与教材、教育基本理论、教育社会学研究。先后出版有广泛学术影响《知性德育及其超越——现代德育困境研究》(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年)、《生活德育论》(人民出版社,2005年)、《道德教育的20个细节》(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道德教育的时代遭遇》(教育科学出版社,2008年)、《时代精神与道德教育》(教育科学出版社,2013年)等专著。在《教育研究》、《The Journal of Moral Education》等国内外核心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CSSCI论文70余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2篇、摘要转载1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40余篇,是2016年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作者。参与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初中思想品德国家课程课程标准的研发与修订;主编的初中《思想品德》、《道德与法治》国家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人民出版社)在全国较大范围内选用,影响广泛;受教育部委托,担任国家统编《道德与法治》(小学)教材执行主编。论著先后获得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第二)、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三等奖、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2008年度)、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指导博士生获得2014年度和2016年度江苏省优秀博士论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