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团委校内外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18浏览次数:0

 

为适应我校双一流建设和学生工作需要,校团委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2名团委专职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职责及要求

岗位一:团委专职干部

主要职责

1. 协助负责校团委理论研究工作;

2. 团委相关文件、报告等材料的起草;

3.完成上级及本单位交办的其他任务。

岗位要求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含2018年应届),30周岁以下优先;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4.有良好的组织合作、沟通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文字表达能力强;

6.具有良好的计算机运用能力;

7.热爱学生,有服务意识,担任过学生干部或有学生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岗位二:校学生艺术团指导教师

岗位职责

1.负责学生艺术团下属各团队的日常训练、演出、比赛及团队建设工作;

2.起草学生艺术团相关文件、材料;

3.协助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

4.管理学生艺术团所有资产;

5.完成上级及本单位交办的其他任务。

岗位要求:

1.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音乐或舞蹈专业;

2.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热爱学生,参加过相关艺术团体者优先考虑;

3.有大型活动组织经验者优先考虑;

4.踏实肯干,富有责任心与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计算机运用能力。

二、 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岗位为学校核定编制内设置岗位。聘用人员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及相关待遇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三、招聘方式

有意者请于2018112日前将应聘表和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发至邮箱tw@admin.ecnu.edu.cn ,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姓名+手机号码

联系人:倪老师

联系电话62232607

团委将对应聘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者另行通知笔试、面试的时间。对于未进入面试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应聘材料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

 

附:华东师范大学应聘表.doc

 

 

 

华东师范大学团委

2018年10月16日